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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模式有哪些
好问题
做生意,有哪些商业模式,可以创造稳定现金流??老师,你好,请问一下销售模式有哪些?经销、代销也就是委托代销吧,是否还有别的模式?谢谢!?
拽拽
提问日期:2023-03-16 | 浏览次数: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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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同时准则还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那么对于实务中的委托代销业务,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委托代销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代销合同,委托受托方向终端客户销售商品。   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在这种业务模式下:   对于委托方企业来说:应当评估其向受托方转让商品时受托方是否已获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如果没有,委托方不应在此时确认收入,通常应当在受托方售出商品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对于受托方企业来说: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受托方为代理人,应当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约定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表明一项业务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受托方向最终客户出售商品之前,委托方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   二是委托方能够要求受托方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或者将其销售给其他经销商;   三是尽管受托方可能被要求向委托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但是其并没有承担对这些商品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举个例子来看一下:   2018年6月1日,大宝公司委托小宝公司销售“酷毕”耳机 1000个,耳机已经发出,每个成本为 70 元。合同约定小宝公司应按每个100元对外销售,大宝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小宝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耳机在小宝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小宝公司的责任发生毁损或丟失,否则在 “酷毕” 耳机对外销售之前,小宝公司没有义务向大宝公司支付货款。小宝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酷毕” 耳机须全部退回给大宝公司。当月末,小宝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款项已经收到后,小宝公司立即向大宝公司开具代销清单并支付货款。大宝公司收到小宝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小宝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上述案例中,大宝公司将 “酷毕” 耳机发送至小宝公司后,小宝公司虽然已经实物占有“酷毕” 耳机,但是仅是接受大宝公司的委托销售“酷毕” 耳机,并根据实际销售的数量赚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大宝公司有权要求收回未销售的“酷毕” 耳机,小宝公司也不能主导这些耳机的销售价格,可以判断出小宝公司没有取得这些耳机的控制权。   因此,大宝公司将 “酷毕” 耳机发送至小宝公司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小宝公司将“酷毕” 耳机销售给最终客户时确认收入。小宝公司在此业务中属于代理人,应该按获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1、大宝公司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 发出耳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小宝公司 70000   贷:库存商品——“酷毕” 耳机 70000   (2)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 “酷毕” 耳机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 “酷毕” 耳机 7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小宝公司 70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   贷: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0600   (3) 收到小宝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5400   贷: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05400   2、小宝公司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 收到耳机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大宝公司 1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大宝公司 100000   (2) 对实现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大宝公司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3) 收到大宝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大宝公司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   贷:应付账款——大宝公司 116000   (4) 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大宝公司 116000   贷:银行存款 1054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
发布于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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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保证稳定的现金流,必须有业务链条的保障,业务链条对于商业模式是非常重要的,什么是业务链条啊?顾名思义,能够产生业务流水,其核心是收入模式,我们大家都知道,商业模式当中,收入模式和成本模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你说谈商业模式,谈现金流,不研究收入模式,和成本模式,净整些虚而大的一些理论,不是扯淡吗?说实话,讲价值,你在自媒体上才有价值!!社交化商业时代,看一看自己是不是把社交化做的真的落到了实处?   谈到现金流,我们就核心来聊收入模式,这是业务链条当中的核心,这一点没有人质疑吧!那么,收入模式有哪些类型呢?这是我们创业必须要思考的,对吗?   收入模式啊,据孙洪鹤的总结:我们知道的,肯定是产品销售收入,这个所有创业者都知道,但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如下这些收入模式:知识产权,品牌授权,广告收入,资本溢价收入,资源收入,会员收入,生态化收入,股权收入,这些都是我们收入模式当中必须要思考的,提高收入模式,是保持现金流稳定的一个核心!   要想保持现金流稳定,还要思考一个问题,成本模式:如何将成本降到最低?合伙人模式,众筹模式,分销模式,共享模式,互联网无成本模式,族群模式,这些都是成本模式的核心范畴!其实啊,大家简单的理解就是收入模式和成本模式,两者之间的平衡!   我是孙洪鹤,每天都会给大家回答热门的问题,以上内容仅供大家交流,如果有什么漏洞的,请大家批评指正吧,@孙洪鹤 希望在今日头条能够结交更多的有价值的朋友,这个平台就是交朋友的地方,希望我们多交流
发布于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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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分享经营模式之销售模式(下期预告:经营模式之B2C 平台的合作模式及流程)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两种模式,其中线上销售(尤其是线上 B2C 平台销售)为公司传统主要的销售渠道。近年来随着公司在全球品牌影响力提升、渠道完善以及战略规划稳步推进,线下渠道销售占比快速提升。公司整体销售模式如下所示:   (1)线上销售渠道模式   1)线上 B2C 平台销售 ①第三方 B2C 平台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亚马逊、eBay、日本乐天和天猫等境内外主流的第三方线上 B2C 平台实现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公司主要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合作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A、亚马逊 亚马逊公司(NASDAQ:AMZN)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的跨国科技型企业,业务范围涉及电子商务、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和云计算平台。亚马逊平台的成交规模巨大,运作规范,卖家及产品评价体系真实透明,近年来的市场占有率还在持续不断提升;作为公司最早入驻的电商平台,以上因素助力公司产品质量、美誉度的快速体现、传播和渗透,使得公司在境外主要发达国家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产生大量的客户口碑传播及不断的重复购买。公司在北美区域、欧洲区域和日本区域等各亚马逊区域市场拥有独立的账号,在亚马逊全球总部的监管下相对独立经营。在各个亚马逊区域市场中,公司与当地亚马逊分支机构合作,签订合同并开展经营活动。   B、eBay   eBay(NASDAQ:EBAY)是一家面向全球消费者的在线购物平台。eBay 电子商   务平台流量较大,是仅次于亚马逊的在线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在 eBay 上为消费者提供全系列产品,持续开展稳定的线上销售运营活动。   C、日本乐天 乐天株式会社,是总部在日本,创办于 1997 年的一家互联网综合服务公司。旗下   企业包括:日本电商平台―乐天市场‖和―Infoseek‖等在线网站平台。乐天为日本第一大在线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地域以日本本土为主,并覆盖美国、法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家电、手机、电脑、母婴、服装等多种品类。
发布于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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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直销   直销,是工业生产企业自己直接把商品销售给最终的目标市场(即消费者),而无须通过任何中间商的销售方式。   直销可以通过自己设立的专卖店或特许经营连锁专卖店进行,也可以自己找零售商,设立店中店或专柜直销。直销有利于减少销售环节,降低销售价格,并能及时地反馈市场信息;但也分散了工业企业的精力,增加了工业企业的投入。   2.代销   代销,是工业生产企业将自己的经营商品委托其他中间商代理销售的方式。一般代销商不承担资金投入和销售风险,只按协议领取代销佣金。   3.经销   经销,是一种商业企业向工业企业买断产品,开展商业经营的销售方式。   4.经纪销售   经纪销售,是供货商与销售商利用经纪人或经纪行沟通信息,达成交易的方式。经纪方不直接管理商品,更不承担风险,只是通过为供、销双方牵线搭桥,以收取“佣金”。   5.联营销售   联营销售,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经营单位按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一定的协议或合同,共同投资建立联营机构,联合经营某种销售业务,按投资比例或协议规定的比例分配销售效益。联销各方共同拥有商品的所有权。   另外从销售活动的地点与方式结合看,销售可采取:办事处销售、门市(销售中心)销售、人员推销、会议展销、邮购式销售、国际互联网的网上销售、集市销售与流动销售等方式。
发布于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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