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tougao@appcpx.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鸟哥笔记小羽毛(ngbjxym)
出于社会的世情民俗,品牌的周年庆也相当重要。它既是一个品牌的大日子,又是一个绝佳的对外宣发契机。如何在周年纪念这样一个轻松攫取流量的事件基础上,做出让人眼前一亮的营销?来看看今年11月1日,浪味仙诞生33周年纪念日,品牌是如何做的。
品牌IP是品牌的潜在资产,它能够凭借自身的吸引力获取长期的用户流量,以人格化的特质对用户产生情感价值。
在品牌圈层,浪味仙梦幻联动百家品牌IP为仙仙庆生。联动海报以浪味仙IP小仙子为主角,百家品牌卡通形象环绕,数量上压倒性的视觉观感,极大地烘托出了周年庆热闹欢乐的氛围感。充足的感染力调动起用户情绪的同时,也彰显出品牌在业内的号召力和亲善力,维护品牌可亲可信的形象。
在公域流量成本愈发高昂的当下,圈粉稳固、高效触达转化的私域早已是品牌必争之地。
因此,在消费者对话层面,浪味仙推出了一个全民浪味仙生日专属礼包订制活动。粉丝可以通过小程序调整包装的底色、点缀、生日蛋糕、小仙子、生日装饰五个版块,DIY出专属于自己的浪味仙包装。浪味仙本次对包装、DNA螺旋结构饼体以及小仙子形象三大标志性记忆点的交互和创意改造,不仅加深了消费者对浪味仙产品的认知,丰富了品牌形象和特点,同时贴近消费者,直接与消费者展开对话,充分激发了粉丝的参与欲与分享欲。
在本次活动中,浪味仙深入洞察用户的互联网习惯,预判用户的兴趣偏好,更好地促进了后续的ugc传播,吸引了不同圈层网友的关注与参与,提升了仙仙生日庆活动的声量。
营销圈瞬息万变,但自从进入互联网营销时代以来就始终屹立的两大玩法:一个是节日借势,借自然流量抬升品牌流量;一个是跨界联动,强强联合,流量池互换。那么,当节日借势遇上跨界联动呢?
如何将节日与产品或品牌自然地挂上钩,是每个品牌节日营销苦思冥想的要点。浪味仙在去年年底限时推出的黑松露味,就成为了今年万圣节营销的独有资产。
当其他品牌都还在费尽心思玩「黑化」的时候,黑松露味浪味仙已经借由去年的限时上市,在消费者群体中具备了暗黑系的产品心智基础。纯黑色的反转螺旋,独特新奇的口味,黑松露味浪味仙可以说是今年万圣节的最佳应景小零食,解馋、拍照双管齐下。
在达人和ugc的带动下,总曝光达到了500万以上,在短视频用户群体中狠狠刷了一波脸,黑色浪味仙提升在年轻人圈层中的神秘属性,也让浪味仙用一种轻松娱乐的态度焕发出品牌的年轻化光彩。
品质上,基于对节日玩法、合作品牌的洞察,浪味仙以黑色浪味仙作为强有力的传播符号,将品牌融入进了万圣节的文化氛围里,产生观赏性和话题度,成为了今年万圣节最吸睛的品牌,借节日特性为品牌附加玩味属性的同时,抓住年轻人对万圣节的热爱,和年轻人玩到一起,将年轻人的注意力也聚焦到品牌的身上,对这样一个爱玩会玩的品牌产生情感共鸣,从而加深品牌与年轻消费者之间的情感联结。
效果方面,线上,黑色浪味仙的站外曝光人次超过了1.5亿,全面触达了各个圈层的消费者,线下,据渠道的反映,黑色浪味仙一进入市场,就被大学城的经销商采购一空,其中既有去年玩限时上架的饥饿营销的功劳,也有今年返场后,黑色浪味仙+暗黑万圣节的双重购买驱动。
浪味仙的做法是,通过「参观浪味仙工厂」、「云打卡浪味仙展览」、「你最爱的浪味仙口味」等创意互动话题,向用户展露他们喜爱的浪味仙背后的故事,以及激发各有偏爱的消费者为自己喜爱的产品打call,以此吸引用户探究和长期关注的兴趣,保持常态口味曝光频率,勾动消费者的日常记忆,潜移默化地塑造消费者的品牌意识,打造核心竞争力。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Powered by QINGMOB PTE. LTD. © 2010-2022 上海青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3405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