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推广合作
联系“鸟哥笔记小乔”
魏永征:被告席上的自媒体
2017-08-25 18:29:03


编者注:8月22日,百度以粉笔蓝天科技有限公司(粉笔网)CEO张小龙、自媒体“酷玩实验室”严重侵害百度名誉权为由,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经济损失共计1500万元。


不只是百度,近来,淘宝、万达、美团……都有过向自媒体起诉索赔的经历。


比如,摩拜单车起诉“磐石之心”的运营者王斌,后者因在摩拜融资后发布题为《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摩拜融资6亿仍是“水蛭”,一旦投资断档就死掉》等文章诋毁摩拜而被起诉。


今年初,自媒体人冯东阳也因一篇文章涉及到侵害淘宝的名誉权,被要求赔偿1000万元,一时沸沸扬扬。



最后,月薪5000元的冯东阳在走投无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媒体,希望淘宝能够网开一面,他也愿意公开道歉,希望能够获得淘宝方面的原谅。


自媒体被起诉似乎成为常态,今天,我们来听听专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本文系约稿。作者是魏永征老师,香港树仁大学荣休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汕头大学讲座教授。主要著作:《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新闻传播法教程》、《传媒规范简论》等。



近来自媒体当被告上法庭有点热。



自媒体,以往都是指个人在网络平台上设立的微博、公号之类。但现在机关、企事业以至专业媒体也都设立了各式各样的自媒体,此类自媒体的法律地位与个人不同,不可一概而论。


这里还是只说个人。


本来嘛,个人日常聊天就不像专业场合那样需要字斟句酌,有时听见风就是雨的,吵架的机会就特多,一言不合闹上法庭也不少,据法院公布的数字,名誉权纠纷近几年又呈上升趋势,主要增量就在网络空间。



企业索赔何其巨大


但近来自媒体当被告有个特点,就是原告大多是企业,主要是网络公司,而且是BAT一级或者稍逊一点的财大气粗的网络公司。自媒体说话冒犯是可能的,公司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名誉商誉诉诸法律也是它的合法权利但是令人瞩目的是原告索赔金额特高,动辄数以百万计。据回顾所见,最高数字达到1000万。


原告说起来也有理有据:本公司市值以十亿百亿计,被告侵权造成损失,理当赔偿,区区1000万不过是个零头,有何不可!


那么被告自媒体拿得出来吗?“我刚毕业两年,没房没车,也没积蓄”,“我只有一句话,怎么办?”


其实呢,这1000万也不是个大数,曾经还有索赔3000万的呢!




富士康的公关策略


那是10年前,富士康认为一篇报道公司的劳工待遇问题“失实”,但是它不告发表新闻的报社,专告两位年青记者编辑,索赔3000万,还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两记者的住房和车辆(他们有房有车,但按当时价格无论如何值不了3000万)。此事引起舆论轰动,富士康立即转向,将索赔额从3000万元降到1元,最后同报社握手言和。


我当时写文章的标题就是“诉讼乎?公关乎?”指出富士康这种做法其实并不是正儿八经的打官司,而是一种公关手段,借此制造一个“蹦极”式的舆论事件来抵消于它不利的报道的影响。


我当时引用司法解释的条款指出,富士康这样索赔是没有根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侵害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企业)“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


富士康举出客户退货、解除合同或者其他任何损失没有呢?没有。


其实,后来数年间连续发生的十多次“连跳”事件表明那里的劳工待遇确实存在问题。这也可能是它宁可采取非常的公关手段而不是诉讼手段来冲刷媒体提出的议题的原因。



如何确定商誉损失


眼前的网络公司告自媒体同富士康案件自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包括法律规定也有了新的发展。那么如今如果原告确实有理胜诉,可以获赔几何呢?


同十年前不同的是,商誉损失这个概念已经进入诉讼。作为原告的企业可以诉请赔偿商誉损失,这就不限于客户退货、解除合同了。


法律根据就是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眼下知道的最高的一起商誉损失案件赔偿金额为150万元,这就是2015年终判的360诉每日经济新闻案,后者以5个版面的长篇报道以未经证实的资料和侮辱性语词诋毁原告,原告起诉索赔5000万元。法院在判决中提出6项衡量标准:


1. 原告市值;

2. 被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3. 涉案报道的传播;

4. 被告的主观恶意;

5. 新闻媒体应该承担的责任限度;

6. 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可见市值并不是计算商誉损失唯一标准,并不是几句诽谤、诋毁的话就使得原告的商誉全没了,还得根据这些侵权言论造成损害程度和修复所需来确定赔偿金额。


在眼下的告自媒体案件中,我想原告公司也是肯定知道被告自媒体哪怕当了裤子也拿不出100万、1000万的;而且我也相信原告公司也肯定是知道即使获得法院支持,也无论如何不可能判赔100万或1000万的。


但是自媒体被告在应诉时首先面临一项支付:律师费。按照大城市标准,诉讼标的1000万元的律师费为42万元,对于个人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毕业才两年的年轻人、月光族可能也得当裤子。


原告当然懂得这一点,对被告以示薄惩吧。



原被告、法院都有要注意之处


不过原告也要预见,头戴三尺帽、拦腰砍一刀,是要有代价的。这会影响法院案件受理费的分配,像360案子,原告索赔5000万实得150万,还要承担法院受理费15万,因为其诉讼标的只获得一小部分支持。


原告也要看到,这种财大气粗式的起诉,并不符合社会上支持弱者的心理,不要赢了官司,输了人心。


这样的案子,对于被告自媒体来说,以后写帖子、引材料,确实要多长一个心眼,不要一味追求眼球效应,以致造成不法损害。


同时也要提醒,自媒体与网络公司还存在用户与服务者的关系,用户监督和批评服务者的权利依法应受保护,这就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问:“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应该严格区分正当的即便有点过头的批评同出于故意的诽谤、诋毁的界限,以免造成网络空间的“寒蝉效应”。


【多余的话】


个人通常会是理所当然的网络公司用户,尤其是百度这种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在用的服务,所以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证明“我是百度的用户”,故而真正的个人自媒体可以引用消费者保护条例来保护自己。


不过,酷玩作为一个机构,不是百度的消费者,无法引用相关条例。


本文针对的是标准的个人自媒体应诉,公司(原告)起诉的是个体,不是某个公司,像之前遭起诉的葛甲、后来被起诉的磐石之心都在讨论范畴之内,但本文跟百度起诉酷玩无关。这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可以另行讨论。


新榜
分享到朋友圈
收藏
收藏
评分

综合评分:

我的评分
Xinstall 15天会员特权
Xinstall是专业的数据分析服务商,帮企业追踪渠道安装来源、裂变拉新统计、广告流量指导等,广泛应用于广告效果统计、APP地推与CPS/CPA归属统计等方面。
20羽毛
立即兑换
一书一课30天会员体验卡
领30天VIP会员,110+门职场大课,250+本精读好书免费学!助你提升职场力!
20羽毛
立即兑换
顺丰同城急送全国通用20元优惠券
顺丰同城急送是顺丰推出的平均1小时送全城的即时快送服务,专业安全,准时送达!
30羽毛
立即兑换
新榜
新榜
发表文章2564
新媒体,找新榜。两微一抖小红书,KOL+KOC+Feeds,内容营销、电商带货、用户运营、版权分发。新榜——互联网内容科技公司,服务于内容产
确认要消耗 0羽毛购买
魏永征:被告席上的自媒体吗?
考虑一下
很遗憾,羽毛不足
我知道了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

我知道了
恭喜你~答对了
+5羽毛
下一次认真读哦
成功推荐给其他人
+ 10羽毛
评论成功且进入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10羽毛的奖励。分享本文章给好友阅读最高再得15羽毛~
(羽毛可至 "羽毛精选" 兑换礼品)
好友微信扫一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