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 T 。T 您现在还不是作者身份,不能自主发稿哦~
如有投稿需求,请把文章发送到邮箱tougao@appcpx.com,一经录用会有专人和您联系
咨询如何成为春羽作者请联系:鸟哥笔记小羽毛(ngbjxym)
文:互联网江湖
作者:刘致呈
微信,把元宝红包给封了。
于是社交媒体炸了。

元宝回应:“正在紧急优化调整分享机制,我们将尽快上线,确保用户抢红包体验。”
微信公关总监“粥姨”发文表示:“用户体验第一,一视同仁。”并配上了一张表情包“我发起疯来自己都打。”

这种事儿,微信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微信还是那个微信,张小龙还是那个张小龙。
但在我看来,元宝链接这事儿,微信没有错。
多年前腾讯QQ大战MSN,对于即时通信,马化腾曾提出三个发展阶段:由“技术驱动”模式向“应用驱动”再向“服务和用户驱动”转变。
“技术驱动”下,腾讯社交主阵地从QQ转移到了微信;“应用驱动”下,在简约的微信里添加公众号、小程序、视频号构成的复杂生态;在“用户驱动”下,又加入了AI。
今天的微信,与当年张小龙心中的“Less is more”早已大不相同。
为什么?
因为微信早就变成了用户驱动的微信,用户体验始终是底线。
与其说是底线,不如说是“信条”,这个信条,即便是腾讯自己,面对当下最要紧的AI战略,也不能逾越。
微信封了元宝红包外链,未必是坏事。
最起码,先给巨头们内心深处的AI焦虑,浇上一盆冷水。
你春节红包砸10亿,我砸20亿,他砸30亿,钱花到位了,流量超级入口真就能拿得下来?
其实未必。
过去,我们的互联网商业逻辑似乎总是喜欢砸钱,总之要先搞起来规模效应。打车如此、外卖如此、今天的AI大模型也是如此。
这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路径依赖?
ChatGPT,DeepSeek一夜成神,也没见OpenAI、幻方量化拼了命给用户砸钱。
而大洋彼岸,GPT 5.2的Pro版本已经卖到168刀/m了,定价都快赶上人工成本了,这几天火起来的Openclaw也正在急速扩散,大有Deep Seek当时的劲头。
说到底,AI这个东西,是给人使用的,红包也许能换来短暂的规模,但换不来粘性。
底层逻辑是微信的粘性本来就很强,春节红包活动,只是加速了这个过程。
我相信,如果当年微信没有搞红包活动,微信支付大概也会取得与今天差不多的市场地位。支付宝输给微信的不是一两次牛X的想法,而是用户粘性。
用户粘性这个东西,微信没办法给元宝。最终还是要靠提升自身的产品体验。有科班出身的姚顺雨加入,相信腾讯的AI不会做不好。
于元宝而言,被封这件事儿,可能也在于对微信的判断,出了点偏差。
看到元宝被封这事儿,我想到当年的微信支付,想到了拼多多。
早年间拼多多的成功谁都想复制,所以大家都在盯着微信外链。如果元宝红包畅通无阻,那么迎接微信的,可能就不只是一个元宝。
但于元宝而言,微信绝不是管道,而是土壤。
张小龙曾经说:“人是环境的反应器”。
AI也同样是人的反应器。人的行为产生数据,数据训练出AI,人与AI交互提升AI,最后AI再反哺人以效率。
微信连接着14亿全球用户,于AI而言,是一片肥沃的土壤。
要挖掘这块土地,需要耐心,也需要定力。
程苓峰在《腾讯·悟空》里,提到过这样一个故事:
当年微信刚推出小程序,有一个叫“跳一跳”的小游戏爆火,这个游戏很简单,但是很考验耐心。当时,玩这个游戏的高手能跳2000分,张小龙能跳到6000分。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微信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作为一个全民社交应用,微信已经迭代了15年。
一个产品十几年的迭代,上亿用户在线教张小龙做微信,还要承载5万亿港元市值的腾讯。要坚守初心,必然需要有强大的定力。
做AI,与做社交一样需要这样的定力。
也许,有了这样的定力之后,当元宝真正准备好的那天,微信生态作为AI土壤的价值,才会爆发出来。
期待那一天,不会太远。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Powered by QINGMOB PTE. LTD. © 2010-2025 上海青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1034055号-6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