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份菜风潮席卷香坊区丨全区餐饮企业推广小份菜 倡导文明新风

“再来个小份的老汤肘子”。7月11日,虽然时间已经接近14时了,但在位于香坊万达广场3层的老昌春饼店里仍有不少顾客就餐。记者在店内的菜单上看到,熏肉、酱牛肉、老汤肘子、锅包里脊等热门菜品都标注了“小份盘”。
店长李秋颖介绍说,企业响应市、区商务部门和饭店烹饪协会的倡议,推出小份菜,非常受欢迎。目前点小份菜的基本都是以2-3人的家庭和万达广场员工等群体就餐为主,小份菜的菜量不少于正常量的一半。“这些小份菜分量适中,既满足了食客品尝多种美食的需要,又避免了食物浪费。”李秋颖说,我们愿意为打造“尔滨”旅游城市文明用餐新形象贡献一份力量。
日前,香坊区商务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市区两级饭店烹饪协会、各街道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辖区餐饮企业发出倡议,推广小份菜,多元化满足消费者需求,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从而带动“光盘行动”的社会新风尚。倡议一发出就得到了香坊区众多餐饮企业的积极响应。
“小份菜”每月卖出千余份
11日,临近中午饭点,香坊万达广场内一家东北菜饭馆内人头攒动,店铺门口,来取餐的外卖骑手也逐渐多了起来。水煮肉片、酱茄子、宫保鸡丁、香辣肉丝……菜台上摆放着一份份碟装的饭菜,只见服务员麻利地给这些“小份菜”外卖装盒。“这种‘小份菜’很受欢迎,一个月可以卖出1000份以上。”该店的服务员说。
在万达广场一餐厅,服务员会主动建议客人点小份的菜品,或是点拼盘菜,这样既能满足客人的口味,同时菜品也不浪费;在某火锅店,单人套餐备受青睐,菜单上专门就招牌菜标注了“小份”等字眼,其他菜品如麻薯、玉米窝头等也标注了具体个数来提示消费者合理选择餐量。此外,一些餐饮商家还在店内显著位置和餐桌上张贴或摆放“不剩菜、不剩饭”“选择小份菜”等字样的宣传画、展示牌,引导顾客理性消费。
据香坊万达三层营业负责人于万达介绍,香坊万达3层大小餐饮企业包括水吧等共31家,目前已有同和居、将军牛排等大约10家企业以不同形式推出小份菜,占到规模餐饮企业的四成以上。乐松广场里的川人百味、九转小磨、夯鱼、呷哺呷哺、晴季寿司等餐饮商户也推出小份菜,充分考虑菜品定价、用餐人数、荤素搭配等因素,做到了小而精。“推出小份菜厨师的工作量肯定是增加了,但是看到受欢迎还是觉得值得的。”店长说。
南方游客青睐小份菜
香坊区幸福路是哈尔滨著名的餐饮一条街,囊括60余家餐饮门店,几乎能品尝到哈市绝大多数知名餐饮品牌的美食。目前这条街上的众多餐饮企业都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小份菜的活动中来,连核桃碳烤肉馆这样的烤肉餐饮店也推出了小分量的肉品。该店店长张灿鹏介绍说,该店正常量的肉品是半斤,小分量是3两,推出后很受欢迎,目前点小分量肉品的主要以南方来的游客为主。“都说东北菜码大,三四个人点两个菜就吃饱了。这家餐厅有小份菜,让我们花同样的钱能品尝更多的菜品。”湖南游客李先生一家三口花了不到一百元钱,品尝到了六道东北菜。
香坊区商务局副局长徐超表示,香坊区推出小份菜的倡议,得到了香坊区众多餐饮企业的积极响应,目前辖区内餐饮企业报名踊跃,现在每天都会有众多企业进行咨询和报名。下一步区商务部门还会联合饭店烹饪协会等对餐饮企业进行引导,通过宣传海报、立式标示牌、桌上提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小份菜”,同时餐饮企业的服务人员也会积极提示和引导消费者消费“小份菜”,让“小份菜”在香坊区蔚然成风。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吴昌林 记者:刘姝媛
编辑:马云鹏

本文系作者:
运营那些事儿
授权发表,鸟哥笔记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鸟哥笔记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鸟哥笔记版权及免责申明》
如对文章、图片、字体等版权有疑问,请点击
反馈举报
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高质量内容的交流平台。为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为了保护用户创造的内容、维护开放、真实、专业的平台氛围,我们团队将依据本公约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本平台的内容进行管理。平台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侮辱、滥用英烈形象,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11)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进行网络欺凌的;
12)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信息或行为。主要表现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3. 发布垃圾广告信息:以推广曝光为目的,发布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网站秩序的内容,或进行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2)单个帐号多次发布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3)多个广告帐号互相配合发布、传播包含垃圾广告的内容;
4)多次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如未注明的淘宝客链接、跳转网站等,诱骗用户点击链接
5)发布大量包含推广链接、产品、品牌等内容获取搜索引擎中的不正当曝光;
6)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网站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7)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方式进行恶意营销;
8)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4. 色情低俗信息,主要表现为:
1)包含自己或他人性经验的细节描述或露骨的感受描述;
2)涉及色情段子、两性笑话的低俗内容;
3)配图、头图中包含庸俗或挑逗性图片的内容;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6)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或者造谣等内容;
2)存在事实夸大、伪造虚假经历等误导他人的内容;
3)伪造身份、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或与特定机构或个人存在关联。
6. 传播封建迷信,主要表现为: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求推荐算命看相大师;
3)针对具体风水等问题进行求助或咨询;
4)问自己或他人的八字、六爻、星盘、手相、面相、五行缺失,包括通过占卜方法问婚姻、前程、运势,东西宠物丢了能不能找回、取名改名等;
7. 文章标题党,主要表现为:
1)以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8.「饭圈」乱象行为,主要表现为:
1)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
2)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3)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
4)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
5)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
9. 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主要表现为: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二、违规处罚
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收集违规行为信息。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平台氛围及欺凌未成年人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
当一个用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依据相关用户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帐号进行禁言 1 天、7 天、15 天直至永久禁言或封停账号的处罚。当涉及欺凌未成年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通过作弊手段注册、使用帐号,或者滥用多个帐号发布违规内容时,本网站将加重处罚。
三、申诉
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本网站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将不断完善本公约。
如果本网站用户对本网站基于本公约规定做出的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建议反馈」功能向本网站进行反馈。
(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本网站所有)